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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管理之駐衛警察或編訓之義勇警察服式標識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月22日內政部內授警字第09708701162號函訂定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4月16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 1020871451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 ,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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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508722953號令修正發布第 4點 、第5點、第7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