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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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電子郵件系統管理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6月10日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國通軟發字第09900 0152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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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國通資安字第1040 00097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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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國通資安字第1090 23985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6點(原名稱:國軍網頁式電子郵件系統管 理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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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1年4月13日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國通資安字第1110 09128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及第6點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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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國通軟資字第1110 234116號令修正發布第 4點至第10點;增訂第5點附件六,原第6點附件六 、第7點附件七遞移至第6點附件七、第7點附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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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國通軟資字第1120 05168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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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國防部國通軟資字第1120322450號令修正發布第6 點、第7點、第10點及第5點附件一、附件二;增訂第6點附件八,原第7點 附件八移列至第7點附件九,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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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 113年8月14日國防部國通軟資字第1130217384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第 4點至第7點及第5點附件二至附件七、第6點附件八、附件九、第7 點附件十;增訂第5點附件一,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