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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10月22日教育部(86)臺參字第8612172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0 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90231890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13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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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4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206664C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4條、第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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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20055777C號令修正發布 第4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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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10055851A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4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