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33 人,瀏覽人次:931751585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3年4月29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32A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13條,自114年8月1日施行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