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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機構從事地方教育輔導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5年8月14日教育部臺參字第8550441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3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教育部臺(八八)參字第88075896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 、第5條及第6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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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2年8月29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20127145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