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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業務受衝擊之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53004807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105年11月4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530042741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至第6點及附件一、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 112年9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23002119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