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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海外面授班及同學會聯繫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3月2日僑務委員會僑校字第 0943006524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僑務委員會僑教遠字第 1060201022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