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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三年度創意影音計畫-知識經驗傳承組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2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四字第0930623527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2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4月26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一字第 1010620647Z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