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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扶吉胺之檢驗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8月3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檢字第 0910054202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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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41900600號公告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