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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9年3月20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200249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9年4月17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200308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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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00201019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10200128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11年3月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10200204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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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20200236號令廢止,並自1 12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