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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95年鼓勵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辦理國際青年來臺旅遊學習交流及國際推廣專案活動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5年5月15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0950400168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1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5年8月16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0950400332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3點(原名稱:95年鼓勵民間團體辦理國際青年來臺旅遊 學習交流及國際推廣專案活動補助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 10024602782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