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89年7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7月2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企字第890010180號、內政 部 (89)臺內中地字第8979945號、財政部臺財稅字第0890048779號令會 銜訂定發布全文21條,自發布日起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2年11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0920010573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18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0960010482號令修正發 布第1條、第3條、第9條、第12條、第14條;刪除第4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96年11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0960014174號令修正發 布第 5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2年7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1020012761A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6條,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農企字第1020012791號函修正附件,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02年8 月1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1020012858號函修正發布附件「核發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審查表」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 102年10月3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1020013074號函修正「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審查表」、「農 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03年3月14日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1030012149號函修正「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 明書」,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 企字第1040012894號函修正「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及「農 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6. 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1050012067A號令修正 發布第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