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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1132501979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22點,並自113年6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113年8月7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1132502694號令修正 發布第4點、第7點、第8點、第10點、第22點;增訂第4點附表,並自即日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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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9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1132503949號令修 正發布第4點、第7點至第10點、第22點,除第4點、第7點至第9點自114年 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