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60
人,瀏覽人次:
91369648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2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2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一)字第097100 0446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發布後3個月施行(中華民國101年6月 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7條第1項第4款、第5款所列 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01年7月2日起改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0610003140號 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