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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突發事件處理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2月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 01955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6點(中華民國85年2月3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 5)臺財證(二)字第11608號函准予核備)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0400008 97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點、第4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4年 1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30053379號函准予照辦) (原 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突發事件處理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