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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12月21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第2屆理監事第3次聯 席會通過訂定發布全文7條(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970053355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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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300025 93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期字第103001688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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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30005 174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7條至第11條條文,原第7條條次變更為第12條(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030043696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