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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陸域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北市產業授動字第105 31044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105年5月13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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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9)北市產業授動字第109 6010798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4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自 然地景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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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1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1)北市產業授動字第111 6006616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點、第2點、第9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 北市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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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授動字第11360157 23號函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