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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二0一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園區開放運動團體及週邊里民運動申請使用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產業農字第09933061100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8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9月19日臺北市政府(100)府產業農字第10034130701號令廢 止,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