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16
人,瀏覽人次:
8868633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與低收入戶學生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9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8年7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八北市教五字第8824543400 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9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九北市教五字第8925301600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8點(自89學年度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2年7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北市教五字第09236036200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8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94年9月1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四北市教特字第09436826300 號函停止適用(自 94年8月18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