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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鑑定復學輔導就讀小組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10月1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六北市教中字第0963829240 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5月1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9)北市教中字第09936110600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點、第2點及第5點(原名稱:臺北市國民中小學中 途輟學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小組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中字第10439003300 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至第5點、第7點、第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