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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新生公園棒球場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3)北市體設字第10332012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點,並自103年7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8)北市體設字第1083016079號 令修正發布第 5點、第6點、第8點及第3點附表,並溯自108年4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