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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措施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人字第108311962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2點,自107年8月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奉首長核定後下達修正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教 育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