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1
人,瀏覽人次:
85158482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1年7月8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府勞二字第09116782600號函訂定 ,並自 91年4月28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5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工養字第09467107601號令修正 發布第 5點條文,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勞動字第10139725600號令修 正發布第2點、第3點及刪除第4點及第5點,並自102年1月1日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9)北市勞職字第1096022751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並自109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