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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獎助進用身心障礙者機關(構)作業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2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11月6日臺北市政府87北市勞3字87236620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1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九十一北市勞三字第0913500150 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92年元月1日起實施(原名稱:臺北 市運用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補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作業規定)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 92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北市勞三字第09236277100號函 自92年12月26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