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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內列管案件審核及管理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四府捷土字第094054528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6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捷土字第09632109500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原名稱: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限建範圍內列 管案件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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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8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捷土字第10531273200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附件二、附件三,並自105年9月10日生效(原名稱:臺北都會 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內列管案件管理及審核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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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捷土字第 10930192081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09年10月2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辦理臺 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內列管案件管理及審核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