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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設置發言人及加強新聞聯繫工作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9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9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六十九府新四字第34996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4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府新四字第84029159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15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6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九十六北市觀秘字第0963129 3300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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