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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首席指揮遴選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8月2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1)北市文化三字第101301733 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1月29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北市文化三字第102323886 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第4點至第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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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5)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5324 803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105年12月15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臺北市立交響樂團(110)北市樂演字第1103004059 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4點至第8點,並自111年1月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