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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2月4日臺北縣政府訂定發布全文9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10月18日臺北縣政府北府消管字第0990064753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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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 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消資字第1000009995號函停止適 用,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