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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薪津及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日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 4月 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財秘字第 1000298350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財支字第1021831984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 4點,均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 工薪津及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日原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財支字第1080708817號函停止適 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