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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家庭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1月25日臺北縣政府八十九北府法規字第025691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2年1月20日臺北縣政府92北府法規字第092001201號令修正發布 第4條條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80 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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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9月2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中字第1001298960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