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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中等以上學校維護學校園區安全及安寧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2年6月20日臺北縣政府七十二北府教一字第 157612號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 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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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616080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