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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受理所屬各級學校工程採購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0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8月11日臺北縣政府(89)北府教國字第 306078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 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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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9月7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1044236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