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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每週上課節數及教師授課時數規定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3月20日臺北縣政府92北府教特字第 0920074903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7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 號公告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8月1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特字第1012096246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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