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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各區公所受理都市原住民急難救助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 4月 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原經字第1000278995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5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原社字第1021282737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