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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竹縣政府辦理視障按摩師巡迴服務宣導補助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3月28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10000404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8點;並自100年3月28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1010021234號函修正發布第 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