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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補助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0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6月16日花蓮縣政府府人訓字第09200601550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3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5年10月30日花蓮縣政府府人訓字第 09501644400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2點(原名稱: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 補助原則及授權規定)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0年9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花蓮縣政府人訓 字第1000155243號函自100年9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