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20
人,瀏覽人次:
81426266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門縣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服務烈嶼地區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0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月8日金門縣政府九十二府秘法字第0920000600號令制定公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