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受裁判者,於解嚴後不能獲得補
  償或救濟,特制定本條例補償之。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