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馬拉威共和國間引渡條約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締約國雙方承諾,依照本條約及雙方有關引渡之法律之規定,將在請求
  國一方之管轄內犯有第二條所列之任一犯罪行為而被追訴或判決定罪,
  且在被請求國領域內之任何人犯,彼此互予引渡。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