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文藝基金設置保管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政府為獎助優良文藝創作及各項文藝活動,特設置國家文藝基金(以下
  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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