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以所長、佐理、課長及各主管人員組織之 ,會議時以所長為主席,有事故時,由所長指定佐理或資深課長代理之 ,應出席人員因事缺席時,事前須得所長之允准。 前項會議之決議,應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 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