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航空站組織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條文關聯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航空站之經營管理業務,特設
各航空站(以下簡稱航空站)。
〔立法理由〕
航空站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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