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肝炎防治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9月01日

條文關聯

  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推展肝炎防治工作,依行政院衛生署
  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設「行政院衛生署肝炎防治委員會」(以下簡稱本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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