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喪亡互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2月21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發揚互助精神,安定喪亡公教員工遺眷
  之生活,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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