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22
人,瀏覽人次:
91127055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8日
條文關聯
第一條
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志願服務工作推展,依志願服務法 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