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展新北市軌道系統規劃、建設、營運、 維護、管理及辦理其土地開發等事宜,特設置新北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準用第二十一條規定, 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