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受理民間投資興建本市零售市場(以下 簡稱市場),特訂定基隆市鼓勵民間投資興建零售市場辦法(以下簡稱 本辦法),除依據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台灣省零售市 場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者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