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市民自然死亡及意外死亡特別慰問金發放暫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8日

條文關聯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因應執行本市「全市市民安全意外保險
  自治條例」(因故延至民國九十四年元月一日實施),減輕市民因自然
  死亡或意外造成死亡後家庭之經濟負擔,發給慰問金,以保障民眾生活
  ,特訂定本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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