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醫療機構及醫師診療可疑傷病患舉報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16日

條文關聯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警醫連繫,鼓勵本縣公私立醫療機
  構及醫師舉報可疑傷病患,以利犯罪偵查,特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
  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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