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市建築爭議事件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

條文關聯

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公共安全、處理建築爭議事件,減少
建築糾紛,特訂定本辦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